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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
颁布时期:
生效时期:
适用地区:全国

近日,人事部、卫生部确定200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,初、中级各专业、各科目的国家合格标准均为60分,各省级人事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,会同卫生部门确定本地区当年的使用标准,作为聘任卫生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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